时间: 2025-05-04 12:16:10 | 作者: 实验台
为加强学校学校的安全管理,确保校园各类校舍和附属设施设备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:学校的建筑物(如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室外厕所、学生食堂、亭、廊、教师宿舍等);构筑物(如田径场、景石、假山、雕塑等)。
学校学校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学校要成立学校的安全管理小组,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,责任到人。
学校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定期安检和常态安检相结合。学校定期安检至少安排四次:寒假开学前、五一长假中、暑假开学前、十一长假中。不按时进行检查包括如汛期前、冬季来临前的检查,上级安排组织的检查,学校自己组织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,学校日常的巡查。
学校校舍管理员负责对学校的安全方面做定期和不按时进行检查,发现隐患,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,学校立即做出处置决定。全校教职员工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,均应及时报告。要教育学生,假如发现隐患或疑似隐患,应及时报告老师。
每次学校的安全检查及整改必须有文字记载,发现安全风险隐患,提出整改措施,落实整改人,确保整改到位,消除安全隐患。
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舍设计规定的功能使用校舍,不得随意变更用途,不得随意改变内部建筑结构,不得随意改扩建,不得超负荷使用。
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检修和保养。经常保持校舍的通风、干净、整洁,要利用假期对校舍做全面检修和保养。学校每年要根据学校的安全情况,制定维修计划,重点安排涉及学校的安全的维修项目。校舍重大维修按照相关规定,公开对外招标选择信誉好、质量优的公司施工。一般维修,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,保证质量。
要加强用电、消防、避雷、特设的日常安全管理,对学校电器设备、电路、消防、避雷等,每月检修一次。
加强对学校公物管理,制定学校相关公物管理制度,培养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习惯。
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校的安全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(或检测)的情况、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发现和处理、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、发生学校的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。
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,应遵循“谁主办谁负责”的原则,事先一定要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,正确使用校舍。活动时,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。如果发生问题,要负责按“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”的要求组织实施。